成都市温江区涌泉中心幼儿园 2018年秋季招生公告

来源:发表时间:2018-05-14


    根据温江区涌泉中心幼儿园招生方案,现将我园2018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公告如下:

一、招生对象

    (一)年龄范围:温江区涌泉中心幼儿园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(即2014年9月1日—2015年8月31日间出生)且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。

    (二)招生服务区域:温江区涌泉中心幼儿园招生范围原则上服务于涌泉街办户籍幼儿,结合我园2018秋季学期空余学位数情况,优先招收涌泉街道容和苑(花土E区)、富和苑(花土D区)、上风瑞庭、涌泉花土社区(含:边城香格里、彩叠园1A.1B.2期)、明光社区(含:恒大新城)、双堰社区、大田社区内户籍适龄幼儿。

二、招生规模:

    我园拟招小班学位50人

三、报名招生流程

    (一)发布公告

    1.日 期:5月14日—5月18日(共计5个工作日)

    2.公告途径:幼儿园官方网站、幼儿园微信公众号、幼儿园门前公示栏、涌泉瑞泉馨城社区、花土社区、明光社区、双堰社区、大田社区和涌泉街道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公告栏。

     (二)现场意向登记

    1.日 期:5月21日—5月25日(共计5个工作日)

    2.时 间:9:00—11:30,14:30—16:30

    3.方 式: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父(母)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,按照1名幼儿1套资料1人登记的原则到幼儿园现场意向登记。

    4.地 点:涌泉中心幼儿园园区(共和路169号花土E区9栋)

    5.登记所需材料:

    (1)幼儿父(母)本人身份证,复印件1份,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;

    (2)幼儿与幼儿父(母)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,复印件1份,(首页和幼儿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),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;

   (3)幼儿监护人所持的房产证(安置协议),复印件1份,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。如涉及未安置居民,请到所在社区开具未安置证明。房产证复印件当页请注明幼儿与房产证所有人关系

    (4)复印件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,并在每张复印件上签字确认“本人保证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。”

    幼儿园根据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,意向登记。资格初审合格的,发放《2018秋温江区涌泉中心幼儿园意向就读资格审核登记表(回执单)》

注:

    (1)意向登记不是报名录取。

    (2)房户一致优先。

    (3)意向就读资料提交不全及逾期未办理,视为自动放弃。

四、招生录取

    幼儿园于6月4日—6月8日开展招生工作:

    经幼儿园审核后的意向就读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学位数时,直接录取;如果审核后的意向就读幼儿人数大于学位数时,幼儿园将召开论证会后再进行新生录取。

    如有空余学额,按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收具有涌泉街办户籍适龄幼儿,额满为止。

五、录取结果公示

    (一)日 期:6月14日—6月21日 (共计5个工作日)

    (二)地 点:涌泉中心幼儿园门前公示栏(共和路169号花土E区9栋)

六、办理入园

    (一)日 期:7月1日—3日

    (二)地 点:涌泉中心幼儿园园区(共和路169号花土E区9栋)

    (三)所需材料:1、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单;2、幼儿托幼机构健康证。

    注: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,视为自动放弃。

七、招生电话:028-64018147

    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—12:00;14:00—17:00

八、其它事项

    其它符合相关政策人员,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
九、收费标准

    温江区公益性幼儿园收费严格执行《区发改局、区教育局、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温江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温发改〔2016〕66号)文件。


成都市温江区涌泉中心幼儿园

 (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花土幼儿园)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5月14日